[直击]出击品质,通用耗材谋求嬗变
期待法律破局
面对原装耗材商的打印机擎肘,通用耗材会不会涉足打印设备领域我们不得而知,但至少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如果紫光耗材推出了紫光打印机,那它就不应该是纯粹意义上的通用耗材商。难道通用耗材在打印机面前真的只能任人宰割吗?
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以美国为例,其在1994年就规定联邦机构必须使用再生耗材,在这一政策的规范下,通用耗材不但获得了健康发展,而且消费者的耗材消费观念也已经趋于理性,填充、再生产品因其环保价值备受推崇。所以我们同样认为,我国“十一五”明确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已经为通用耗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不能说紫光敢为天下先,力挺品质谋求嬗变的做法不是出于对这种政策的迎合。
另外,我国最新出台的《产品质量法》规定购买者的使用权不容剥夺,特别是对卖出的专利产品和产品的用途进行合理的修理(如更换零件)和改进,这是消费者的潜在权利,要给予保护,卖出产品时,已经支付了专利费,OEM厂商不能在卖出墨盒后,无条件、无休止地用专利法限制墨盒的使用!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原装耗材想凭借打印设备的优势来制约通用耗材的推广很用可能是违法的。随着我国市场的迅速国际化,内地的相关法律也将得到逐步完善,我们相信,任何垄断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
最后,我们应该认识到一点,在原装耗材的销售过程中,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缺失,使得“歧视性”策略普遍存在。如某打印机公司的原装墨盒外包装的中、英文提示里面,在英文中就明显少了“使用其它品牌可能影响你的打印质量并可能导致打印机损害,恕不负责’的字样。这种对中、外消费者区别对待的营销政策,明显是刁难中国消费者的垄断表现,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由于国外鼓励竞争,不允许经销商设置维修、服务壁垒,出现上述情况,将不允许该产品进入市场。这种打印机厂家强迫用户使用自己的原装墨盒的情况在国外一般是不可能存在的。由此看来,不但中国用户要想摆脱原装耗材的歧视性消费策略需要相关法律的协助,通用耗材的健康发展同样需要相关法律提供阳光的竞争环境!
面对原装耗材商的打印机擎肘,通用耗材会不会涉足打印设备领域我们不得而知,但至少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如果紫光耗材推出了紫光打印机,那它就不应该是纯粹意义上的通用耗材商。难道通用耗材在打印机面前真的只能任人宰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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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材市场应该是有序的 |
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以美国为例,其在1994年就规定联邦机构必须使用再生耗材,在这一政策的规范下,通用耗材不但获得了健康发展,而且消费者的耗材消费观念也已经趋于理性,填充、再生产品因其环保价值备受推崇。所以我们同样认为,我国“十一五”明确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已经为通用耗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不能说紫光敢为天下先,力挺品质谋求嬗变的做法不是出于对这种政策的迎合。
另外,我国最新出台的《产品质量法》规定购买者的使用权不容剥夺,特别是对卖出的专利产品和产品的用途进行合理的修理(如更换零件)和改进,这是消费者的潜在权利,要给予保护,卖出产品时,已经支付了专利费,OEM厂商不能在卖出墨盒后,无条件、无休止地用专利法限制墨盒的使用!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原装耗材想凭借打印设备的优势来制约通用耗材的推广很用可能是违法的。随着我国市场的迅速国际化,内地的相关法律也将得到逐步完善,我们相信,任何垄断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
最后,我们应该认识到一点,在原装耗材的销售过程中,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缺失,使得“歧视性”策略普遍存在。如某打印机公司的原装墨盒外包装的中、英文提示里面,在英文中就明显少了“使用其它品牌可能影响你的打印质量并可能导致打印机损害,恕不负责’的字样。这种对中、外消费者区别对待的营销政策,明显是刁难中国消费者的垄断表现,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由于国外鼓励竞争,不允许经销商设置维修、服务壁垒,出现上述情况,将不允许该产品进入市场。这种打印机厂家强迫用户使用自己的原装墨盒的情况在国外一般是不可能存在的。由此看来,不但中国用户要想摆脱原装耗材的歧视性消费策略需要相关法律的协助,通用耗材的健康发展同样需要相关法律提供阳光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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