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报道]另眼看遭遇“337调查”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337调查”是一项维护美国市场的规定,中国企业频频遭遇这项条款的本身从侧面说明了中国企业正频频攻入美国市场,暗示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迈出了国际化的步伐,那种单纯在中国内地市场角逐的局面正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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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337调查”即使败诉,结果不外乎三种:
1、有限驱逐令:该驱逐令禁止被诉企业所有未经许可的侵犯了申请人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入美国。被诉企业的关联公司及其权利继承人或被转让人,以及其他人不得为被诉企业在国外制造和输入前述产品到美国。
2、无限驱逐令:所有涉案产品将不问来源地,一律被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
3、制止令:被诉企业不得出口到美国,在美国为涉案产品进行市场营销、分销、寻找代理商或分销商、转让侵权产品。制止令同样适用于被诉企业的股东、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代理人、被许可人、分销商等其他一切被诉企业的关联人或关联企业。
概括地说,最严重的情况就是被诉企业不但被清除美国市场,而且还包括将来试图在美国销售的行为。结果的确很严重,但放在全球化的角度上看,“337调查”限定的只是美国市场,一个试图在客观上对进口产品构成贸易壁垒的自保性措施。不管美国企业出于何种目的启用“337条款”, 被诉对象只能限定在美国市场有销售行为的企业。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企业遭遇“337调查”的确反映出了中国企业对美国市场已经形成了一个带有进攻性质的局面!
其次,美国企业启用“337条款”,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清除对手,二是获得高昂专利费。不论那一种目的,都客观上表明了,中国企业已经让美国对手感到了压力,而且按常规的竞争手段已难以阻击中国企业的强势渗透!
最后,“337调查”中国企业并非全线溃败。据法制日报2月27讯:历时近三年的中国企业应诉美国电池企业劲量控股公司的“337案件”,以中国电池企业的全胜结束。从此,南孚电池公司、温州三金电池公司等18家电池不但可以纵情驰骋美国市场,而且还有机会使用在无汞碱性电池方面拥有的自有独立知识产权来阻击其它外来竞争者!
遭遇“337调查”是中国企业发展的必然,是国有品牌国际化进程中不可逾越的一步,从这个角度看,遭遇“337调查”恰恰表明了中国企业与美国企业的攻守之势正在逆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