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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惠普原装墨仅售25元

    兼容墨任重道远 投机无异作茧自缚

    说完原装墨和兼容灌装墨的区别,回到之前遇到的那个问题:如何看待兼容灌装墨水,采用灌装方式生产究竟算不算原装?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定义,有自主品牌且有核心技术的应该能被成为原装墨;反之,有自主品牌但是没有核心技术的,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算是原装墨。尤其是既没有打印机或者墨盒的设计生产技术,也没有墨水成像技术的,即便是侥幸获得了品牌认同,也不能称之为原装。


    那么,拿着别人使用过得墨盒,经过清洗灌装之后再销售的产品,能不能称之为原装,答案就再清楚不过了。可为什么很多厂商,明知道自己的产品制造来源于回收灌装,且产品质量也不过硬,还非要执迷不悔呢?答案很简单,利益。

    回收灌装墨盒,表面上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如果是将回收的墨盒处理掉才叫好事,如果拿去牟取私利,那还能叫好事吗?一个回收的墨盒只需要付出10到20元左右的代价,然后,简单的弄些墨水来灌装,再重新包装一下,就成了“原装墨盒”,这样原装墨盒生产流程也未免太过简单。但简单不代表不能盈利。通过简单的流程,这些灌装墨盒为某些厂商带来了巨额的利润,想想看,即便是一个墨盒只卖25元,也有数元的利润,而这还只不过打了一个不知名的品牌。如果,这种灌装墨盒形成了效应,便成了众所周知的名字,它还会只卖25元吗?

    流程不变,成本也不变,但是名声变大了,所以价格自然也就要卖的高,这就是灌装墨盒所走的发展之路。弄一两个明星,大大品牌,墨盒的价格就坐直升飞机般上去了,不过即便如此,和惠普等原装墨盒相比,这些灌装墨盒还是具有价格优势。所以,他们不怕,不怕自己的灌装墨盒卖不出去。这种方法在国内也许有效,如果走出国门呢?

    不久前,关于耗材的337案最终结案,所有涉案的15家中国耗材企业无一幸免全部被坑杀。坑杀它们的原因也很简单――侵犯了其他厂商的专利权。表面上看,337案件的最终判决是对国内兼容耗材企业的打压,是国内耗材界的损失,可追寻失败的原因,就不难发现,如果不是当初自我麻痹,为了短期利润过分依靠灌装、修改芯片等把戏,怎么可能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如果回收再灌装、修改芯片之举也能帮助一个企业成功,那么笔者认为,惠普之流都应该消亡,因为它们太不识时务,每年花那么多钱搞研发,最终还不如人家灌装墨盒或者修改芯片来得畅快。

    好在,回收再灌装或者修改芯片都没有帮助任何一个打印办公企业走向成功,相反,却将它们一步一步拖向专利斗争的深渊。所以,类似于本文开头中的广告厂商们也要及时醒悟――回收灌装不是发展之举,如果一味投机,最终只能是受到专利保护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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