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局“丙尔金”危险性鉴定声明

鉴于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科技)送检的“一水合柠檬酸一钾二(丙二腈合金(I))”(别名丙尔金、柠檬酸金钾、丙二金,以下统称丙尔金)样品进行危险性鉴定时,所提供的毒性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与有关公安机关向我中心出示的该产品毒性检测报告中的数据差异较大,我中心补充了丙尔金样品的成分检测和分析。检测结果表明,恒生科技送检时申报的丙尔金成分和含量信息严重失实,未申报含有主要有毒成分氰化亚金钾。我中心已函告恒生科技不得继续使用我中心曾出具的非危险品等相关鉴定报告进行丙尔金产品宣传及其他相关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恒生科技承担,我中心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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