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频道

白塔粮库被工商局叫停真相调查

  【IT168 厂商动态】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成立于1997年6月12日,是由内蒙古商业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的国有企业,一直以来是呼市地区规模较大、设施较好的粮库,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大型粮库,却在2012年被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如意分局叫停了营业执照的年检,这意味着白塔粮库成了“黑户”,失去了正常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目前,银行不给贷款,储备粮公司不给储备粮指标,白塔粮库顿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窘境。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改制重组

  依据2003年8月21日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区直商贸流通企业改革的意见 》,以及自治区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三大流通集团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内蒙古商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及其下属企业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北京蒙丰粮油贸易商社三家国有企业进行改革重组,通过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置换企业国有性质,组建了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由其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及全部民事责任。

  2005年10月10日,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新组建的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将3家企业的国有资产受让过来,3家企业的国有职工也成为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的股东员工。三家企业的员工作为股东,持有重组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80%。公司其余的20%股份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自治区政府持有。

  改制重组完成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三大流通集团改制精神要求,原改制企业的营业执照吊销或注销,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内蒙古商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带头执行,很快将资产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过户到了蒙粮公司名下。

  年检风波

  2010年 ,内蒙古自治区三大流通集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仍然沿用改制前国有企业的资质、证照和印鉴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于是在2011年1月13日向内蒙古商业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发出了措辞严厉的《关于尽快完善改制后企业相关事宜的函》:“原内蒙古商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原北京蒙丰粮油贸易商社应停止一切以国有企业身份开展的对外经营活动,原企业的证照及印鉴等都上交集团公司留守处。在此期间企业所发生的一切经营纠纷及其经济责任应由改制后组建的蒙粮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并要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办理改制后企业的资产、证照、印鉴等相关事宜。”内蒙古商业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接到函件后,于2011年3月10日向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发函进行转发,并要求“请按文件中所提的要求,认真结合所属企业当前的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告商粮集团留守处。”

  然而,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和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对内蒙古自治区三大流通集团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和内蒙古商业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的警示函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不久,内蒙古商业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接到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员工的反映,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仍然打着国有企业的旗号对外经营。

  面对这一情况,2012年5月21日,内蒙古商业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只得又发出措辞非常强烈的《关于再次督促尽快完善改制后企业相关事宜的函》:“你公司没有办理变更手续,仍在沿用改制前企业资质、证照和印鉴对外开展经营活动。这样做的结果不仅完全违背了自治区政府关于三大流通集团改革的精神,对公司广大股东利益不负责任;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是不合法的。对此你公司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力争在2012年8月底前完成企业相关的资产、证照、印鉴等变更工作,将原企业证照、印鉴交回留守处。”作为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和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两个单位董事长的樊俊帧,面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连续催办函,再也不敢怠慢。在留守处发函的第三天即2012年5月23日,做出批示,要求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班子牵头尽快研究办理。

  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播雨立即落实樊俊帧董事长的批示,于2012年5月30日下午主持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会议的有总经理助理郭俊良、郭和平,蒙粮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荣、工会主席李民应邀参会,办公室、财务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形成了经理班子的正式意见,并在会后经樊俊帧董事长签字同意后发了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纪要明确:白塔粮库应停止以改制前企业资质、证照和印鉴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并按要求将证照和印鉴交回内蒙古商业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尽快以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着手办理白塔粮库的过户手续;尽快着手办理向工商部门申请证照的注销工作;此项工作由王播雨总经理主抓,总经理助理田永彬具体负责督办,监事会主席李世荣及办公室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重任在肩的王播雨总经理等按照会议纪要精神,于2012年7月9日向工商局出具了《关于申请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函》,申请吊销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切实维护国家、企业、职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然而,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如意分局的答复,令王播雨总经理等大吃一惊。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樊俊帧董事长的批示下,2012年6月26日,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具证明,要求工商局继续给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进行营业执照的年检。

  樊俊帧董事长签字认可的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明确白塔粮库应停止以改制前企业资质、证照和印鉴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并按要求将证照和印鉴交回留守处,尽快着手办理白塔粮库的过户手续和申请证照的注销工作。可是,樊俊帧董事长又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公然违背自治区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三大流通集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示,强行以改制前的企业资质、证照和印鉴对外开展经营活动,这令王播雨他们感到难以接受。

  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东们立即向内蒙古自治区三大流通集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商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和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如意分局如实进行了反映,强烈要求依据自治区政府的改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停止其营业执照的年检。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如意分局接到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东对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擅自打着国有企业旗号一直从事经营活动的举报后,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研究,决定派出专人进行了调查,了解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于2012年7月19日完成了《关于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部分职工对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情况反映的调查报告》,认为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应该按照自治区政府三大流通企业改制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尽快办理企业的改制工作。

  就在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如意分局已经有了明确的结论后,令人奇怪的是,2012年12月,白塔粮库的工作人员仍然执着地拿着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再次出具的证明,要求工商局继续为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进行营业执照的年检。

  2013年1月17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如意分局企业股的张股长,他告诉记者: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出资成立了内蒙古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有限公司,当时要求尽快将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资产过户到内蒙古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有限公司名下,并以新的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可是内蒙古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有限公司一直没有启用运营,而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仍在年检经营。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是非公司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后必须变更企业名称,否则不予办理变更和企业年检手续。目前,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如意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对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的年检。也就是说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作为国有企业今后将一去不复返了。

  第二天,即1月18日上午,内蒙古商业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许德禄主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明确告诉记者: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没有办理变更手续,仍在沿用改制前企业资质、证照和印鉴对外开展经营活动,这样做的结果不仅完全违背了自治区政府关于三大流通集团改革的精神,对公司广大股东利益不负责任,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是不合法的。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如果在非法经营中出现亏损、经济犯罪等问题,由其自负责任。对于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的营业执照、印鉴迟迟不往回交的原因,许德禄主任无奈地告诉记者留守处只是一个上传下达的机构,没有执法权,但他也告诉记者只要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如意分局严格把关,依法停止其年检,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的执照、印鉴就如同废纸、废物一样起不了任何作用。因为作为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的全资出资的上级单位的内蒙古商业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都不存在了,而且内蒙古商业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从2009年之后就没有再同意为白塔粮库进行企业年检出具相关的材料、加盖公章,所以2009年之后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如意分局为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的年检本身就是违规的,“老子都不在了,怎么能有儿子?”许德禄主任不无幽默地说。

  各抒己见

  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粮食储备中转库改制后仍然打着原先国有企业的旗号进行经营活动,8年来与之相关的单位业务关系是如何开展的?被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如意分局叫停后,这些单位又是怎样的态度?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张眉告诉记者,他们一直与白塔粮库有信贷业务,2011年白塔粮库用土地抵押贷款4450万元,已于2012年连本带息还清。今年由于在审查白塔粮库贷款的资信时,发现其营业执照工商局未予年检,加之相关部门的反映和调查,银行不会再给白塔粮库贷一分钱的款,因为未年检的营业执照如同无执照一样,不具备经营和贷款的主体资格,银行对贷款的审核程序很严,环节也比较多,不会擅自给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贷款的。当记者提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是否只给国有企业贷款时,张眉告诉记者银行贷款不分企业的性质,只要具备条件都可以贷款。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王耀听明白记者的采访意图后告诉记者:他们多年来一直与白塔粮库有业务来往,因为白塔粮库是呼市地区规模较大、设施较好的粮库,最近发现白塔粮库的营业执照未年检,那就意味着它不具备经营中央储备粮的资质,所以今年不会再给它储粮的指标和补贴。王耀也明确告诉记者,他们合作的粮库也并非限定在国有粮库,只要符合条件的粮库都可以进行合作。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最近给了白塔粮库1千万斤的地储粮指标。当记者问其明知道白塔粮库营业执照未年检为何还要为其发放储粮指标时,他告诉记者他们就此询问过国资委,国资委答复是鉴于白塔粮库的现状,建议给予政策安排储备粮,所以我们就给了白塔粮库1千万斤的地储粮指标,而且我们指标给的是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但指定在白塔粮库定点储备。记者称假如白塔粮库遭遇天灾人祸,作为无资质的粮库其损失由谁来承担时,他说找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算账。

  贾全根是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代表国资委任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当记者问其白塔粮库和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的情况时,他竟然非常肯定地说国资委没有参与改制的事,当记者拿出文件告诉他国资委不仅参与了改制重组的事,而且还是主要成员时,他才说2011年以前他没听说过,2012年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当记者问贾全根白塔粮库改制重组后为什么不及时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及时进行资产过户变更时,他却颇为激动又雷人地说国有资产哪能随便过户给私人公司,当记者告诉他这是根据自治区政府改制的要求,由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购买的,他说那也不行,当时给白塔粮库评估的就低,评成了负51万元,而且现在白塔粮库还有1个亿的资产悬空了没入账,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坚决不能过户。当记者问贾全根国资委为何要给工商局出具白塔粮库年检的证明?国资委是否有资格出具证明时,他说是考虑到白塔粮库工人的生活处境出于同情而出具的,要是有问题今后爱谁出谁出我是再也不出了。

  承担发放监管粮油流通专项资金的内蒙古财政厅,让记者把需要了解的问题出面提出后等待答复,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仍然没得到任何答复。

  始作俑者樊俊帧董事长告诉记者,他对白塔粮库等的改制重组不太清楚,近期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出现了问题,他相信会把问题解决好,他承认银行不给贷款、相关部门不给储备粮指标,白塔粮库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但无论如何不能让生产停下来。他表示白塔粮库过户是迟早的事,他将责成专人负责此事。

  那么蒙粮公司内部到底出了什么问题?王播雨总经理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关于这个问题每个人的看法可能不一样,但公司存在的种种不正常现象却是有目共睹的。就拿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白塔粮库使用国有企业工商执照这件事情来说吧,2004年自治区政府改制的文件要求非常清楚,要求所有改制企业退出国有序列,缴回工商执照及印鉴,不允许再以国有企业名义进行经营活动。2007年为了落实改制政策,实现资产过户,蒙粮公司董事会曾专门形成过决议,注册成立了新的蒙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白塔粮库有限公司,要求白塔粮库以新公司进行经营活动,并将资产过户到新公司名下。2011年和2012年政府改制办和留守处曾两次专门发文给蒙粮公司,要求白塔粮库立即停止以国有企业名义所进行的行为,否则一切后果都由蒙粮公司承担,留守处还专为此事召集蒙粮公司高管开过会。蒙粮公司的樊俊帧董事长在留守处的文件上还专门批示,要求公司经理班子尽快研究办理,我作为总经理专门召开了办公会,研究落实改制办、留守处文件及樊董事长的批示,并在会后经樊董事长签字同意后发了会议纪要,纪要当中的具体措施就包括“白塔粮库停止以国有企业名义开展的活动……,启用蒙粮公司2007年新注册的白塔粮库有限公司……,向工商部门申请吊销原国有营业执照并将印鉴缴回留守处……等等”。白塔粮库的一把手(法定代表人)实际上是由蒙粮公司樊俊帧董事长兼任的,按理说这件事不难落实。但正是因为这件事情,从2012年10月初开始,白塔粮库的职工开始天天来公司上访,对我个人进行围攻,人数多的时候达到五、六十人,除在单位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张贴标语、小字报之外,还到我的家里骚扰,在楼道里、家门口张贴标语和小字报,天天到家属院里围堵我的家人,使得我们全家没办法在家里住(在宾馆里住了两个多月),我三个多月没法上班。这些人连续以这种手段闹腾了三个多月,其理由就是我不同意白塔粮库国有企业年检,我不让白塔粮库继续使用国有牌子,而且这些人中为首的都是白塔粮库的副主任、工会主席等管理层人员,这些人天天不上班来闹事也没有人管,这种怪事出现在蒙粮公司,说明公司内部肯定是有问题。

  至于股东联名向工商局反映情况,要求工商局停止给白塔粮库国有企业年检,是因为改制已经八年多了,白塔粮库资产产权迟迟无法过户到蒙粮公司名下。更让股东们难以理解和感到无奈的是,樊俊帧董事长在改制办留守处文件上批示,要求经理层尽快按改制办要求研究办理,并签字同意经理层提出的上述几条具体措施的同时,却签发文件给工商局,要求工商局给予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改制前的国有企业)继续办理年检。眼看着属于全体股东的资产每天在流失,在损失,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之下,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只能和其他股东一起向工商局如实反映情况,要求工商局采取措施。

  沉重思考

  就此事件,记者采访了内蒙古信真律师事务所李亥丑律师,他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年检,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可以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予以处罚。第六十三条(九)规定:拒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如意分局完全可以依此对白塔粮库实施查处。李亥丑律师认为,白塔粮库如果是国有的,就应该把经营所得利润上缴上级主管部门,如果是从属于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就应该把经营所得利润上缴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白塔粮库既然按照自治区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改制,而且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了交易回购,白塔粮库就应该把资产过户到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白塔粮库进行注销。否则的话,白塔粮库多年来处于无人监管的位置,其经营收益的性质、利益分配的模糊就极易产生腐败,给内蒙古蒙粮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造成极大的损失。粮库虽然戴上国有企业的“红帽子”好运营,但以违反法律为前提,那就会得不偿失。没有合法的身份,承担国家和地方储备粮的重任,白塔粮库一旦出现影响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不仅白塔粮库的主要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相关业务单位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亥丑律师特别指出,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文件,经评估后又进行了合法交易,然而白塔粮库在改制后竟能我行我素8年多,这在全国恐怕也不多见,这其中有许多值得大家思考的问题。

  白塔粮库被叫停的事件,最终如何解决,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薛海军 邢彦春)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