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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田等法学权威力挺红罐属于加多宝

  【IT168 厂商动态】5月8日,加多宝广药红罐官司再次进行了证据交换,纠缠一年之久中国包装装潢第一大案开庭在即。而在众多法学专家力挺红罐属于加多宝的声音中,这桩官司也再次聚集了世人关注的目光。

  据悉,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中国政法大学费安玲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张新宝等30多位国内顶尖法学专家曾联名签署法律意见书指出,商品知名是其特有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的前提。加多宝根据王老吉在香港的传人授权的配方生产经营的凉茶是本案的知名商品。加多宝与广药生产经营不同的凉茶,却共用一个商标,因此,加多宝在其凉茶上独家使用的红罐包装、装潢就成为与广药凉茶相区别的显着标记,这是市场早已认可的事实。

  法律意见书显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商品知名,二是包装、装潢特有。因此,只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才受法律保护。加多宝根据王泽邦传人王健仪授权配方生产的凉茶,其特有的包装、装潢是由加多宝设计,并长期独家使用,这是市场早已普遍认可的事实,并被消费者所熟知。

  众所周知,在加多宝租用广药“王老吉”商标期间,广药的绿盒凉茶和加多宝的红罐凉茶是两种品质不同的产品。虽然两家产品同时使用“王老吉”商标,在双方商标许可协议的17年里,广药生产绿色盒装凉茶,加多宝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凉茶,泾渭分明,各做各的生意,绿色盒装装潢成为广药凉茶产品的显着标记,加多宝自行设计和使用的红色罐装、装潢则成为加多宝凉茶产品的显着标记。

  除此之外,17年来加多宝集团通过技术创新、营销推广、持续不断的数以百亿计的各项投入,将红罐凉茶打造成享誉全国的知名商品,将偏安一隅的区域性凉茶,成功推向全国,乃至全世界,从2007年开始已经连续六年获得“中国饮料第一罐”的殊荣,缔造了中国饮料界的红罐凉茶传奇。

  由此可见,是加多宝一手将红罐凉茶打造成知名商品,没有加多宝就没有红罐凉茶。因此,可以认定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是全国知名商品,因此红罐属于加多宝毋庸置疑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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