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厂商动态】变数频生的加多宝广药红罐官司开庭在即,对于红罐所有权的讨论仍热度未减,谁创造谁拥有成为了法学界对红罐官司的主流声音,郑胜利等相关专家疾呼加多宝红罐知识产权应受保护。
据了解,广药通过官方表态,“我们相信法律会给予最公正的判决!”,而其再显在商标案时的过于自信的态度让人疑窦丛生。
相关舆论认为,在广药对官司信心满满的背后,可能暗藏干扰公平审判的阴谋。这也被认为是加多宝呼唤公平的深层原因所在。
对于广药的观点,法学界方面的主流声音认为,红罐是加多宝最先设计最先使用的,并集17年之力,通过技术创新、营销推广、持续不断的数以百亿计的各项投入,耗资300多亿将红罐凉茶打造成知名商品。根据“谁创造谁拥有”的逻辑,红罐应该属于加多宝。
事实上,商品知名是其特有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的前提。加多宝根据王老吉在香港的传人授权的配方生产经营的凉茶是本案的知名商品。加多宝与广药生产经营不同的凉茶,却共用一个商标,因此,加多宝在其凉茶上独家使用的红罐包装、装潢就成为与广药凉茶相区别的显著标记,这是市场早已认可的事实。
清华大学法学院王兵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与知名商品所租用的商标相互联系,使确定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权的归属成为难题。由于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导致归属不清。广药虽然可以收回“王老吉”商标,但红色的包装装潢不能收回。
“根据‘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道理,谁付出了劳动,谁就应该取得相关的权益,”研讨会上,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郑胜利认为,“红色的包装装潢权实际上在合同中已有约定,因为双方已经约定不能使用对方的颜色,而红色易拉罐是加多宝设计并做了大量投入的一个很重要的包装装潢,那么这个权益显然应该归属加多宝。”(湖南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