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办公卖场扎货 谁把谁扎了?
【IT168 办公视点】大的城市里都流行“国际”风,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能跟“国际”沾上边,那就一定会火。这种“国际”效应在房地产界尤为盛行,辟如说笔者曾待过的上海吧,在延安西路有一个“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而在它的西边马路对面就是“世界贸易中心”,类似的什么国际、环球之类的写字楼比比皆是。
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贸易中心呢?据传闻,最初的设想是把所有搞国际贸易或者跨国经营的公司集中在一个写字楼里办公,这样有利于公司与公司之间的“跨国沟通”。(如果传闻不对,大家别骂我,这话可不是我传出来的。)所以,这种类似的集中式办公在大的城市里很盛行,估计后来的超级市场和百货公司也是类似的延生物,而电脑大卖场自然也不在话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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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大卖场,一般都是和大型商场一样,只不过柜台上摆着的不是五花八门的东西,而是清一色的电脑配件。不过现在的电脑配件和周边产品做的也是花里胡哨的,所以,放眼望去,也是五彩斑斓。
在大卖场,大家的柜台之间可能只是一板或者一墙之隔,彼此经营的产品差不多,一来二往,关系比较融洽,难免会发生一些互相帮忙的时候,而且中国本身就是一个人情社会,俗话说的好,出门在外靠的就是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一个大卖场,就像一个大家庭,大家是坐在一条船上的人,只有一同努力,才能把大卖场的人气哄起来,生意才能做的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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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大卖场的朋友都知道,大卖场的小商小贩们之间都有一种调货的行为,有的地方也叫扎货。所谓的调货,就是指一个商家在销售一样东西时,自己的店里并没有这样的货,或者自己的存货已经卖完了,但是这时有客户要拿货,并且价格等事宜均已谈好了,所以去其他店家临时调一些货过来进行销售的行为。
这些行为一般都是事先有口头约定的,并且在调货时说好价格和结款时间及方式,只是这种行为一般属于临时救火式的,不应该是频繁发生的,也不应该存在什么信誉问题,所欠的货款一般都会在当天关门前结清,或者几天一结账。但是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这种扎货行为在大卖场里已经由特例变成很平常的事了,可能每家店面每天都会有扎货的行为发生,慢慢的大家也就习以为常了,而且没有了警惕性,没有发现里面暗藏的杀机。
近日在北京就发生了一场因为扎货而发生的纠纷,说是纠纷,更准确的表述可能应该是诈骗案。
1、扎货,谁扎残了谁?
事情其实很简单,在中关村鼎好电子城中,一个商户于周五时,在鼎好电子城的同行中扎走了价值近百万元的电子商品,并且连人带货在第二周周一时一并蒸发掉了。这下可怜了那二十多家被扎货的商家了,没想到平日里一个很正常的扎货,一下子把自己扎残废了(和朋友们打CS时,经常用残废来形容那些被AWP打中但尚未死掉的战友)。
笔者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位扎走人家近百万元电子产品的商户,不过相信他拿着那近百万元的商品时,日子也好过不到哪去,也许那二十多家商家会成立一个复仇基金会,搞一个中关村版的“终极标靶”出来,也许那丫的从此就得拿着那堆电子商品亡命天涯了。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在现在这个社会里听到这句话,多多少少有点无奈的感觉,但有时你还真不能不信它,如果按机率来说,它的命中率应该是在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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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那个人该有什么样的报应就留给老天爷去考虑吧,但是这件事反应出来了什么问题呢?我们商家又该怎样好好反思一下呢?
首先,不得不说的是商誉,也不得不承认目前我国是一个信誉体制不完善的国家,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外就没有这样的事发生,只是国外的法律比较健全,坏人能钻的空子少。国外的人人情味淡,在经济利益上的事比较小心,不像国人因为面子或者意气之类的就不好意思去直说,但往往是这些面子或意气,让这些磨不开面子去伤和气的人很受伤,让那些不法奸商钻了人情的空子。嗨,活要面子死受罪。
从这方面来讲,商家似乎应该脸皮厚点,最起码也要拿出面对消费者时的无情来面对同行,这样才能保护自己最基本的利益。如果你什么都不好意思问人家要,什么都不好意思开口的话,那你在别的商家的眼里可能真的是一只肥肥的小绵羊。
这只是笔者个人一个比较单纯的观点,从后面的话中,我们便会发现,扎货不是商家个人的行为,也不是你愿不愿意的事,而是大势所趋,是不成文的业界行规,所以,笔者上述的话恐怕要泡汤了,恐怕只有少数不太和群的商家才能做到。
从事后的多方面了解,我们才知道,因为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实力小的商家在支撑不下去的时候狠扎一笔货然后从此消失的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且这样的事情好像成功率很高,几乎成了商家谢幕后必演的一出闹剧了,关键是剧中的配角在被人扎残后往往是自认倒霉。看来,这是继彩票之后另外一个走向小康生活的另类致富捷径啊。
也许,有朝一日卖场上会流传一句“咋的了,哥们,让人扎残了?”为什么明知道这种调货方式有很大的风险,而且并不怎么赚钱,但还是会有很多人这样做呢?因为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所以,商场的管理单位曾经劝告过商家们尽量采取现金交易,不要用这种口头协议去交易,但是商家们好像也很无奈,好像这种事情是他们不得不去承担风险。
商场的管理单位好像没有权力去干涉商家们正常的、合法的经营方式。调货这种方式虽然存在很大的风险,但它并不触犯法律,管理单位能做的也只是口头教育和苦口婆心的劝说,而商家们呢?不是不想,而是被逼无奈,在这大卖场里,你不让扎货就很难有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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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真是六月天要下雪了。到底是谁制定的这条行规呢?为什么这么不合理却没有人反抗呢?定行规的人不是谁,就是目前在大卖场里打拼的各商家,不是管理单位,也不是消费者。也许该好好反省的是他们自己,他们自己为了图一时方便、为了蝇头小利、为了一单买卖,制定了这种口头约定的行规,大家都希望能方便的从别家扎货。虽然大家看到了里面的不规范和风险,可是没人敢站出来说话,因为不仅仅是行规,还有自己的利益在里面。笔者虽然不是很了解市场,但是我相信,如果没有利益在里面,这种行规早就没人实行了。
归根到底,还是利益在作怪,是商家们看到了蝇头小利而忘了藏在后面的菜刀。真是人为钱死,鸟为食亡。商家们,好好想想吧,扎货到底为谁提供了方便,你们到底从中获得了多少好处,又承担了多少风险,如果有朝一日,自己被人扎残了,自己又应该怨谁?
2、打票,打的是谁?
如果说扎货是利益所为,就算大家最后被扎残了,但最起码大家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赚钱,目的是正常的,最起码是让人可以理解的,那市场中还有另一种“扎”的行为,就是扎票。其实在市场中的叫法不叫扎票,而是叫“打票”。
何为打票?一些商家不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属于正而八经的黑人黑户,在卖了一些东西后,一些消费者需要发票,于是这些黑户就向一些关系较好的商家进行“打票”,也就是让这些具备开票资格的、可以自行开据发票的商家代开发票,而让消费者补一部分税款的行为。
打票,不存在被要打残的担忧,最起码不会有商家在临终前疯狂的打一堆票,然后连票带人一起蒸发。如果这样做了,那只能说他为国家的税收事业做了很大的奉献,让那些为人打票的商家狠狠的上了一把税。
打票的人,虽然不具备开票资格,却通过自己的渠道开出了发票,而且缴纳了税款,交易结束后,不会在承担任何风险,因为没有物证可以证明商品是他们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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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提供打票的商家呢?
首先,恭喜这位商家,通过一张发票,能赚取少额的税款。下来是笔者要提醒这位商家的事了。首先,打票,也就是说交易对于你来说并不是真实存在的,这样的销售行为,有时发票会按真实的交易内容开,有时会开成“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之类的模糊词,用来报销。如果开成了这种模糊的词,被打票的商家顶多就是一个虚开发票的罪刑(当然,是建立在被人举报的前题下。另,不排除该商家会开大头小尾的发票,那情节就严重了,而且如果有人举报,那是一逮一个准)。
如果暂且不提违法的事,商家也有另一个风险要承担,那就是发票上所列商品的售后纠纷。如果发票上开据的是一台电脑或者打印机之类的大件,不管东西是不是你卖给人家的,票上是你的盖子,是你开给人家的发票,而且发票是一个受法律保户的最好的交易证明,是消费者维权的非常好的证据,那我估计售后纠纷这块你铁定跑不掉,最起码也让你难受好几天。当然,有的商家会说他和打票的商家有君子之约。哈,一定又是一个口头协议,就算是白纸黑字的协议,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协议,到时就等着吃哑巴亏吧。只是这些商家千万别对我们说你是无辜的、你是一时意气用事,靠,要不是为了赚那点税款差价,打死你你也不会去替人开票。
扎货也好,打票也好,都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的、而且还将继续存在很久的不合法或者是不合理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带来的隐患是大家都知道的,而且前车之鉴已经有很多了,但是还是不断的有人在这上面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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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呢?利益,还是利益在作怪。
希望商家们能看清楚真像,不要因为蝇头小利断送了自己的钱途,也希望大家都能遵纪守法的经营,希望大家能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商业氛围,因为这是你们赖以生存的地方。
